预警:高校招生不委托中介和个人 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6-15浏览次数:2620

《陕西日报》2013年6月14日(记者 吕扬;实习生 穆天天)题:高校招生不会委托中介和个人进行――不会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考生谨防招生诈骗
      随着2013年高考结束,形形色色的招生诈骗开始活跃,近日教育厅和省招办相关人员提醒考生和家长:没有经过省招办和招生院校办理录取手续的均属于虚假录取。任何高校招生都不会委托中介和个人进行招生工作,高校招生也不会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所有保送生、艺术特长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等等,各种类型的考生资格事先都有公示,录取后均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从今年起,我省不允许高校使用预留或调整计划进行“点招”。
      省招办提醒考生和家长,只要高考分数够线、志愿填报合理、符合政策规定,不用找任何人,不用花一分钱,一定能够录取;相反,如果分数不够线,志愿填报不合理,不符合政策规定,找任何人、花再多的钱也没有用。
      从近年来招生诈骗案件看,高考诈骗行为大多分两个阶段:考前,不法分子声称有高考试题出售或者花钱就可以上大学等虚假信息。考后,不法分子冒充高校招办人员,谎称与学校领导有“特殊”关系或者手中有高校“内部指标”、“定向招生计划”等,让家长先付定金,进行诈骗。招生诈骗活动之所以能够得逞,主要是招生骗子利用考生和家长不熟悉招生政策,不了解招生程序,家长望子成龙、迫切想让孩子上好大学的心理,蒙骗考生和家长。比如,他们假借定向招生、点招等名义,甚至有的还安排有“托”,很容易让人信以为真,上当受骗。
      为此,省招办提醒考生和家长,应从正规渠道获取普通高校招生的政策和信息。尤其是高考成绩不理想、通过正常渠道无法实现自己预期目标的考生和家长,一定要以正常的心态、理性地分析来自各个方面的消息。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不要轻信金钱可以买来“天上掉馅饼”的事情。
      据了解,近年来高考招生诈骗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能搞到高考试卷。试卷的发送、拉运、保管以及答卷的回收、运送、保管都有严密的监控管理措施,所有接触试卷的人员都实行封闭式管理,考前试题不可能泄露。
      二、花钱上好学校。通过手机短信或网络,向考生或家长发送“花钱可以上重点大学”的虚假信息。
      三、谎称有内部指标。不管公办、民办高校,均已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统一管理,不存在计划外招生。凡未纳入统一招生计划的,均不能取得国家的电子注册。
      四、自主招生。自主招生首先要在高考前通过学校组织的测试,学校测试合格,还必须参加6月份的高考,所以自主招生并不是自由招生,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并不是花钱就能买到的。
      五、“混淆学历与非学历教育”。这些录取通知书不是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入学”后也不会通过教育部门的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更拿不到普通高校的毕业证书。
      六、寄送伪造的录取通知书。按照教育部规定,普通高校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根据省招办审核备案的录取名册发放。考生可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或到县市区招生办查询自己的录取信息。
      七、以军校招地方生名义行骗。从2008年起,未经教育部和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共同批准,军队院校不得开办学历教育专业或按学历教育的学制、规格招收任何形式的地方委培生。军校与其他高校一样,实行异地远程网上录取,除收取国家规定的费用外,不会收取考生和家长的任何费用。
      八、假借定向招生名义行骗。目前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地方所属高等学校一般不安排定向招生,且定向招生人数、降分幅度也有严格限制,并不得收取“定向费”。如要报考定向生,在志愿填报时,考生必须填有定向志愿,无“定向志愿”则不可能录取为“定向生”。
      九、利用特长生加分名义行骗。在高考录取过程中,对特长生的加分相关部门有具体规定。考生资格事先都有公示,录取后均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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