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平行志愿”?
“平行志愿”是指在规定的录取批次中,考生可以填报若干个院校志愿,无论哪一志愿录取,对录取院校均为第一志愿。
二、哪几个批次实行“平行志愿”?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继续设置为提前批次、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本科、高职(专科)5个批次。其中,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本科、高职(专科)4个批次录取前填报志愿和录取过程中征集志愿全部实行平行志愿。提前批次、特殊类型招生、职业教育单独招生不实行平行志愿。
三、“平行志愿”如何设置?
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本科各设置4个平行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高职(专科)设置6个平行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平行志愿各批次不设置“愿录取到其他院校”的服从调剂表态栏目,院校专业设“愿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目。
提前批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志愿栏目设置不变。
四、何时填报志愿?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安排在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实行考生分数、位次和录取分数线公布后网上填报志愿。提前批次、一批本科、二批本科志愿在6月25日12∶00至6月28日24∶00填报;三批本科、高职(专科)志愿在二批本科录取结束后填报。
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本科、高职(专科)4个批次的征集志愿,在每批次录取过程中安排专门时间填报。
五、考生位次如何排列?
考生位次是按照所在科类(文史类包含艺术文,理工类包含艺术理和体育)的文化课分数由高到低排列的,总分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的单科分数由高到低依次排列,总分与单科分数全部相同的,属并列位次。
告知考生分数位次,是为考生填报志愿和录取过程中征集志愿提供参考。
六、实行“平行志愿”后的录取体制有无变化?
实行平行志愿后的录取体制没有变化,仍然是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分数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学校自行确定,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由学校负责。省招办向学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监督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七、“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是怎样的?
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
1.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考生之间,分数优先;考生自身,志愿优先”。投档时,分科类(文史类包含艺术文,理工类包含艺术理和体育)将所有考生按照投档分数(文化课分数加政策照顾分数)从高到低排列,投档分数相同时比较单科分数,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按照从高到低的排列次序和每个考生志愿(A、B、C、D等)的先后顺序依次检索志愿,被检索的志愿中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例如,某考生A志愿如果符合投档条件,则向A志愿院校投出该生档案;如果A志愿不符合,则检索B志愿;依此类推。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该生其他志愿。如果考生所填志愿均无法投出,则该生只能参加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录取。院校投档比例内末位并列考生全部投档。
2.一次投档。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投档。因报考人数不足或报考满额但因院校退档而造成的计划缺额,采取征集志愿投档录取。其中报考不足而造成计划缺额的院校,征集志愿投档分数不得低于该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满额但因院校退档而造成的计划缺额,征集志愿投档分数不低于该校投档最低分数、位次。
八、“平行志愿”投档程序是怎样的?
1.考生录取前填报志愿的投档程序,先进行三次模拟投档,再进行正式投档。
(1)第一次模拟投档:院校招生计划与投档数量的比例原则上设置为:在陕高校1∶1.05,省外高校1∶1.1。未提出其他投档比例要求的院校,全部按此比例进行第一次模拟投档。
(2)第二次模拟投档:院校根据第一次模拟投档生源情况,确定是否调整投档比例和增加计划,省招办同意后进行第二次模拟投档。
(3)第三次模拟投档:院校对省招办第二次模拟投档比例进行确认或提出调整意见,省招办同意后进行第三次模拟投档,形成各院校正式投档比例和投档人数。正式投档比例和投档人数确定后不得调整。
(4)模拟投档过程中,给院校提供投档比例、投档人数、最高分数、最低分数。
(5)投档比例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档人数按照进一法取整计算。
(6)正式投档。省招办根据第三次模拟投档确定的各院校投档比例和投档人数进行正式投档。
2.录取过程中征集志愿的投档,不进行模拟投档,按照院校计划缺额数的1∶1投档。
九、录取过程中征集志愿如何进行?
录取过程中征集志愿,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本科、高职(专科)各征集一次志愿。每批次正式投档录取后,省招办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布征集志愿信息,同时发送到各市、县(区)招办。征集志愿信息包括:院校名称、专业名称和计划缺额数,院校征集志愿投档最低分数、位次。未被录取且符合征集志愿投档条件的考生可以上网填报征集志愿。
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如何进行?
实行平行志愿后,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定向就业、少数民族班、预科等特殊类型招生,单独设置志愿录取。
1.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在院校所在批次志愿栏目之前设置1个院校志愿,仅供已公示并符合条件的考生在填报该批次志愿时同时填报,第一次模拟投档后录取。省招办根据院校第一次模拟投档分数线,按照降分政策将符合条件的考生全部投档。院校必须在投档后6小时工作时间内使用预留计划录取结束。
2.定向就业、少数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华侨大学预科、四川大学预科录取:在院校所在批次志愿栏目之后分别设置志愿,顺序为:①定向就业志愿,②少数民族班志愿,③少数民族预科志愿,④华侨大学预科志愿,⑤四川大学预科志愿。其中定向就业、少数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各设2个院校志愿,华侨大学预科、四川大学预科各设1个院校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在填报该批次志愿时同时填报,征集志愿期间录取。省招办根据院校正式投档分数线,按照降分政策分别投档,投档顺序为上述①至⑤的第1志愿,投档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1∶1。投档未满额的院校再投第2志愿。已填报定向就业、民族班、预科志愿的考生可以填报该批次的征集志愿,但被上述志愿录取后不得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十一、“平行志愿”录取后公布哪些录取信息?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录取后,省招办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布相应批次各招生院校投档人数、最高分数和最低分数及其位次、考生档案最终投放情况。通过短信平台告知考生录取结果。
十二、“平行志愿”是否是“平等志愿”?
对平行志愿的认识,有人认为平行志愿就是平等志愿,几个志愿可以随便填,只要分数高,就能被录取到分数线高的一所学校,这是认识上的误区。平行志愿不是平等志愿,它遵循着“考生之间,分数优先;考生自身,志愿优先”的投档原则。考生志愿各院校之间是平行的,只要分数达到所填院校的投档条件,所填院校均为该生潜在的投档院校,无论哪一志愿录取,对录取院校均为第一志愿。但考生志愿的检索和投档是有先后顺序的,是按照志愿A、B、C、D的顺序依次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其他志愿。如某考生的投档分数符合A院校投档条件,则会向A院校投档,在此情况下,该生的投档分数即使符合B、C、D等院校的投档条件,也不会再被检索和投档。更不会反向检索投档,如先D,再C或A。
十三、“平行志愿”是否是“平行录取”?
有人认为平行志愿就是“平行录取”,只要考生分数符合所填报平行志愿4所(或6所)院校的录取条件,就有可能被4所(或6所)院校同时录取。这种理解是不对的。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是按照考生所填志愿的顺序依次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其他志愿。因此,考生不可能同时被多所院校录取。对每个考生,录取机会只有一次。
十四、“平行志愿”是否有落选的风险?
平行志愿仍然有落选的风险。
一是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落选。考生被投档后,如果总分相对较低、或单科分数相对较低、或专业不服从调剂、或身体状况不符合所报专业培养要求等,就可能被退档而造成落选。
二是填报志愿过高而造成的落选。如考生填报的4个(或6个)平行志愿院校都过高,也就是说考生的投档分数均未达到所报院校的投档分数,考生档案不能被投出而造成落选。